BSMI認證/電池檢測認證/資訊分享

BSMI認證/電池檢測認證/資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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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登入【R字軌】
產品於出廠或進口前,檢附產品型式試驗報告、符合型式聲明書、經指定之相關資料及技術文件、ISO或工廠檢查等品保驗證證書,經審查核可後,發給驗證登錄證書,有效期3年,業者即可逕行出廠或進口,不須再每批申請報驗;故驗證登錄可取代逐批檢驗,避免同型式產品重複檢驗,節省商品每批進口或出廠之工作天數,以及業者為辦理商品報驗、取樣及貼附檢驗合格標識等費用。


型式認可【T字軌】

業者於出廠或進口時必須每批來報驗,造成業者同型式產品重複檢驗,對於業者為辦理商品報驗、取樣及貼附檢驗合格標識等費用,且每次執行逐批檢驗所需的工作天數,都造成很大的成本支出。 


符合性聲明【D字軌】

由廠商依據檢 驗標準自行完成檢驗,並且聲明產品是符合標準的。這種檢驗方式廠商容易掌控產 品的上市時間,主要適用在資訊產品零組件的檢驗。


BSMI 申請 

BSMI產品/法規列表如下:

產品類別適用法規適用產品(舉例)
資訊產品  CNS 13438 & CNS 14336快充變壓器,行車紀錄器,行動電源,無線充電,個人電腦及其週邊產品等。
影音產品CNS 13439 & CNS 14408藍芽喇吧,錄放影機,無線數位電視盒/機上盒
家電相關產品CNS 13783-1 & IEC 60335馬達驅動之家電產品,除濕機,空氣清淨機,吹風機,吸塵器
使用半導體之開關 (例:繼電器)
電動工具
電子玩具
照明設備產品CNS 14115 & IEC 60598-1室內、室外燈具、安定器、 燈具之獨立周邊 (例:調光器、變壓器、變頻器紫外線、紅外線應用產品、街燈、路燈、交通工具內照明燈、緊急照明燈)
多媒體設備CNS 15936 & CNS 15598-1自113年12月31日起取代CNS13438及CNS13439規範(請依BSMI公告日為主)
無線充電器CNS 13803無線充電器 相關產品

應施檢驗方式

檢驗方式
逐批檢驗 監視查驗
廠商每批商品應向本局報請檢驗 廠商每批商品應向本局報請監是查驗,並依商品風險執行監視性查察
驗證登錄 符合性聲明
廠商完成符合性評鑑程序,經審查符合予以驗證登錄 廠商備置型式試驗報告與技術文件,以確認商品符合檢驗標準,並簽署符合性聲明書
商品檢驗標識
  ◆ C:代表商品
◆ 缺口:代表檢驗標準
◆ 箭頭:代表通過檢驗
◆ 識別號碼:字軌+流水號或指定代碼 【商品檢驗標識專區】

列管產品類別-電子電機類相關項目

電視機(映像管、液晶、電漿)手提式錄放音機收音機
數位錄音筆CD隨身聽喇叭音箱(內含擴大機)
數位無線電視機上盒隨身聽、MP3、MP4、MP5音響擴大機
汽車音響行車紀錄器數位攝影機
顯示器(液晶、電漿)數位相機電腦卡拉OK(電腦點唱機)
車用DVD、VCD多媒體播放機(網路多媒體播放器)數位相框
數位式錄放影機(DVD、VCD、LCD、LD)網路收音機
神明桌用神明燈 水族箱用燈具   聖誕燈具
直(環)是螢(日)光燈管 螢(日)光燈用安定器 緊密型螢光燈管
省電燈泡(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
燈具(一般室內照明用之小夜燈、桌燈、崁燈、壁燈、吸頂燈、檯燈、立燈、吊燈)
LED燈泡(自103年7月1日列檢)
電鍋電子鍋電火鍋電磁爐
電燉鍋電壺(電茶壺)電煎藥壺(養生壺)保溫盤
電熱水瓶果汁機電動榨汁機電動刨冰機
食物調理機磨咖啡豆機電咖啡機電動攪拌器
電濾煮器(電咖啡壺)電爐烘手機(自動乾手機)洗碗機
微波爐電烤箱電捕蚊燈(捕蚊器、吸蚊器)飲水供應器
烤麵包機(烤土司機)電熱烤盤電動削鉛筆機(不含充電式)儲存式電熱水器
電器蒸籠(電蒸爐)電熱便當箱電剪髮器(不含充電式)地板打蠟機
鬆餅機(蛋捲機)電冰箱電暖腳套乾衣機
烘碗機開飲機電暖抱枕冷氣機
儲備型電開水器即熱式電熱水器空氣清淨機(臭氧產生器)電暖器
排油煙機吸塵器(不含充電式)茗茶機(泡茶機)電芳香機
洗衣機脫水機電蚊香機泡腳機
被服烘乾機電(蒸氣)熨斗電刮鬍刀(不含充電式)電動按摩器
電扇(水涼扇)除濕機魚缸加溫器(石英加溫器)電暖墊
電梳(電美髮組)吹風機電毯(電暖被)電湯匙
保暖電懷爐 電暖靠枕電暖(水)袋
燙(整)髮器(電捲髮棒、電直髮器、電離子夾、電玉米鬚夾、護髮機等)冷藏保溫箱(車用冷藏箱、紅酒櫃、冷藏展示櫃)
掃描器滑鼠電腦鍵盤
液晶顯示器(電腦用)筆記型電腦印表機
PDA(個人資料處理機)影印機自動櫃員機
光碟機(電腦用)顯示卡(電腦用內插卡)隨身碟
音效卡(電腦用內插卡)網路卡(電腦用內插卡)電腦主機板
計算機電子辭典電動碎紙機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UPS不斷電系統收銀機
刷卡機電動打字機GPS衛星導航機
平板電腦讀卡機接觸式讀卡機
具I/O之乙類電腦內插卡外接式網路卡USB HUB
路由器、橋接器、交換器、集線器3C二次鋰行動電源軟碟機、硬碟機(電腦用含內接式、外接式)
3C二次鋰電池、3C電池充電器(自103年5月1日列檢)  
  • BSMI/標準檢驗局自1998年起將資訊產品納入EMC檢驗, 並於2005年實施安規檢驗.
  • 在符合TAF 17025的品質要求下,本公司之專業能力及服務精神經由世界多國認證單位稽核成為授權第三方檢測實驗室,包含UL、TUV、ITS、NEMKO、BV等。本公司測試項目包含了電池、電源適配器、電源供應器、LED燈具、隔離變壓器、電腦設備、音響設備、等綜合性的測試服務。
  • 2014年5月1日起, BSMI列管3C鋰電池相關的產品/含電池組,充電器,電池芯…等產品列入CNS15364的控管,並即將在新版的CNS14336-1& CNS14408公告列管資訊產品內置鋰電池的CNS15364的要求.

「行動電源」因內部所裝置者為高活性之鋰單電池/組,若品質不良則有起火爆炸之虞,為確保民眾購買到安全無虞「行動電源」,避免劣質產品損害3C產品,「行動電源」自2014年5月1起列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進口或國內產製該項商品之業者,應於進入市場前完成檢驗程序,始可進入國內市場陳列銷售。

無線充電器 鋰電池芯/組、鋰行動電源
應施檢驗電子類商品實施驗證登錄/型式認可逐批檢驗品目 明細表 更新日期: 2025/1/8
項次 類別 品名 電磁相容檢測標準 (做對應編號標準) 電氣安規檢測標準 (做對應編號標準) RoHS標示 檢驗方式 參考貨品分類號列
4 電源供應設備 無線充電器(屬醫療器材或電信終端設備者除外) CNS 13803
(107年版)
CNS 15598-1
(109年版)
CNS 15663第5節「含有標示」(102年版) 驗證登錄(模式2+3)或型式認可逐批檢驗 85044099205
9 電源供應設備 3C二次鋰行動電源 CNS 13438
(95年版)
CNS 15364
(102年版)
CNS 14336-1
(99年版)
驗證登錄 (模式2+3)或型式認可逐批檢驗 85076000107
85078090113
10 電源供應設備 3C二次鋰行動電池/組(鈕扣型除外) CNS 15364
(102年版)
驗證登錄 (模式2+3)或型式認可逐批檢驗 85076000900A
85078090195A

電池組&電芯認證系列條件:

電池組(pack) :

1.保護電路圖(含保護元件種類,不含佈局及接頭型式)

2.串聯數

3.內建式或非內建式

單電池(cell) :

1.正極材料

2.形狀(圓柱或方形)

3.制程(捲繞或堆疊)

備注:不同電容量之系列,須對最大電容量及最小電容量  之電池作測試

檢測樣品需求:

  • 電池芯:43個 (需測試UN38.3者,另須提供40個樣品)+5個容量測試
  • 電池組:21組 ; 行動電源:32組
  • 充電器(若有特定配搭者需檢附,且須取得BSMI證書)

認證資訊分享

原標準CNS14336-1與新標準CNS15598-1調和實施內容,說明如下:
  • 在西元2022-2024年期間申請CNS14336-1的BSMI證書有效期僅為3年。
  • BSMI證書有效期不會延長,3年到期即更換新標準。實驗室建議廠商/客戶可盡早實施更換標準,避免在證書快到期時更換會容易堵塞在BSMI審查導致取證延遲。
  • 廠商/客戶已取得修正前檢驗標準證書(CNS14336-1)的商品在主型式在無變更的情況,只要證書還在效期內,可以用原檢驗規定申請增列,核備申請及變更申請。(例如:增報備重要零組件替代用料 or 增報系列型號。
  • 新標準CNS 15598-1 可使用IEC 62368-1 第三版CB報告轉發BSMI安規報告。
  • 使用IEC 62368-1 第二版轉CNS 15598-1 需要補足標準差異測試及符合要求。
  • CNS 15598-1安規報告不允許以CNS 14336-1(IEC 60950-1)引用部分測項數據方式來出具發行CNS 15598-1報告。
  • 安規之零組件,持有效之BSMI證書或符合CNS 15598-1標準組件要求之證書皆可接受,整體商品仍應符合檢驗規定
  • 零組件證書(泛指POWER SUPPLY)只要有效即可投件,但若零組件證書(泛指POWER SUPPLY)失效,則系統證書(泛指PC/NB/SERVER)亦會失效。
  • 實驗室建議(零組件搭配系統)直接以新版標準CNS 15598-1來申請BSMI驗證。
  • 申請標準CNS 15598-1暫時不強制一定要符合IEC 62368-3要求。

臺灣標檢局 BSMI 於 2023 年將強制列管七項充電式小家電產品。
考慮攜帶與使用上的便利,許多小家電產品開始使用可充式電池,然而這些產品在充電中或使用時燃燒、爆炸的意外頻傳,市面上充斥著不少無標示或標示不符規範的產品,形成安全性漏洞!
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與使用安全,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The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 Inspection- BSMI) 公告將於 2023 年 1 月 1 日在應施檢驗商品中,新增七項可使用 USB 及汽車充電的家電商品。
BSMI 要求這些電池產品必須評估在長時間的充電情況下,是否會因為溫度過高,導致電池短路、擠壓變形或是燒毀…等。
新列管的小家電產品
BSMI 新增應列管的七項產品,包括了:

1.     電風扇
2.     真空吸塵器及吸水清潔機
3.     燙(整)發器
4.     電動榨汁機
5.     電動食品混合器
6.     電動食品碾磨器
7.     電動按摩器具

上述產品不論使用鋰系、鎳氫、鎳鎘、鉛酸等二次電池,都會被要求列入應施檢驗商品範圍。若產品是使用鋰系電池,則須符合以下標準:
單電池(含電池組內之單電池):CNS 15364(102 年版)或 CNS 62133-2(107 年版)。
電池組:CNS 62133-2(107 年版)第 3.8.1 節「振動」及第 7.3.8.2 節「機械衝擊」。
這項新要求,已自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告日開始可辦理申請,證書使用的有效期間從獲準核可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並得於效期內依規定增列系列商品或核准,若於 2023 年 1 月 1 日(後規定增列)新申請者,證書有效期間則為 3 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則非屬應施檢驗範圍商品:
1.      具 USB 埠、本體輸入電壓為直流 5V、未附電源轉接器且非由二次電池為電源供電。
2.      僅使用汽車電源供電、附有汽車點煙電源供應器且非由二次電池為電源供電。
3.      僅以三相電壓為電源供電。
4.      單純以一次電池為電源供電。
5.       屬本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

慶威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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